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今年以来,德令哈市共招募“三支一扶”人员81人,其中,支医16人、支农10人、支教19人、扶贫11人、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24人、水利1人。“三支一扶”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仅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而且为基层输送培养大批青年人才,同时也发挥了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引领示范作用。
一、存在问题
(一)人员生活费标准过低。一是根据《青海省财政厅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青海省委委员会关于调整提高全省大学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均生活费标准并统一社保缴费政策的通知》(青财行字[2016]656号)精神,我市“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费为2280元/月,除去每月代扣各类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金额358.05元外(养老保险272.8元、医疗保险68.2元、失业保险17.05元),人员实发工资为1921.95元。二是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青政[2019]68号)精神,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市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从2200元/月人,调整为2400元/月人。临聘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按岗位分类核定并结合工作绩效执行,按工作年限最高工资可达5000元。通过与我市公益性岗位、临聘人员工资比对,“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费确实存在标准过低问题。
(二)人员期满后工作无延续,再就业压力大。一是人员期满后无法续聘,使得期满人员在到期后对后续工作没有延续性,特别是支医、支教、支农岗位人员在服务期间多数都会下沉基层,成为基层工作的中坚力量,但是服务期满后,人大多数人员离岗,导致单位工作断层,人才流失的情况。二是大部分期满人员认准公考是再就业的唯一出路,考虑的就业面比较单一,加之随着近年来各项基层服务期满人员的不断增加,全省设立的专门针对基层服务项目的定向岗位有限,期满人员再就业困难。
二、意见建议
(一)提高“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费标准,切实提高在岗服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二)探讨解决期满人员再就业问题。一是通过规定续聘期等方式,给足人员再就业缓冲时间;二是增加全省设立的针对基层服务项目的定向岗位数量。